北京通用航天医院(原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拥有光辉的革命历史,前身为新四军第二师卫生所,1951年整编为第二十三陆军医院,参加抗美援朝的伤员救治,后整编为东北军区第四十七预备医院,1956年调防至四川,1960年从四川迁入北京,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一二医院,1965年集体转业,隶属于第七机械部第三研究院,正式命名为七三一医院,承担航天系统医疗保障任务,为祖国国防事业和航天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现隶属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航天医疗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央所属事
目前,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免疫治疗,国内外的主流指南推荐在PD-1/PD-L1抑制剂起效后,持续使用该药物2年。然而,这个2年时间线并不是绝对的,具体的停药时间应该由医生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一些影响停药时间的因素:肿瘤发展状况:如果患者使用免疫药物2年后,肿瘤仍在持续缩小,且没有出现严重的毒副作用,理论上可以继续使用免疫治疗。但如果肿瘤已经停止缩小或者开始增大,医生可能会建议停止免疫治疗并考虑采取其他治疗措施。副作用情况:免疫治疗虽然比传统化疗的副作用更少,但长期使用可能会增加毒副作用的发生概率。如果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的毒副作用,医生可能会建议停止免疫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并降低并发症的风险。患者的身体状况:患者的身体状况也是决定停药时间的重要因素。如果患者的一般情况较好,可以继续使用免疫治疗直至肿瘤增大或者出现严重的毒副作用。但如果患者的一般情况较差,如存在严重的心、肝、肾功能障碍或者其他重要器官的病变,医生可能会建议提前停止免疫治疗。总之,非小细胞肺癌的免疫治疗应该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具体的停药时间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每个患者的情况都不同,因此治疗方案应该个体化、灵活化,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患者的生存期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