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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 持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吹风会

中中国政府网 2026-06-09 00:00 10 阅读 6909 字

浙江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徐伟伟: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政策吹风会。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 持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天,我们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许小忠、省经信厅总工程师李永伟为大家作介绍解读,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我们先请许小忠副厅长作介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许小忠:

大家好!感谢广大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工业是经济稳进向好的“压舱石”,其发展离不开土地等自然资源要素的有力支撑。近年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增存并举、节约集约、有效供给,持续深化土地要素精准投放和集约高效利用,有力保障了项目落地与产业升级,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共出让工业用地面积近62万亩。今年以来(截至5月底),全省出让工业用地4.19万亩,占总出让面积比重已达到7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6个百分点,出让的工业用地中,民间投资项目占比在80%以上。

为使工业用地管理更好适应产业技术变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 持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面,我就文件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指导意见》紧盯新形势新要求,深化细化国家有关规定,从6个方面提出20条举措。

一是进一步做大总量、调优布局,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工业用地控制线就是工业用地的“保护红线”,划到线内的工业用地不得随意调整为其他用途。我们支持各地把这根线划清楚、把布局调合理、把管控要求说明白,并强调开发区(园区)要坚持以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保持工业用地合理比重。同时,我们积极用好存量用海空间,支持优先布局工业项目,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二是进一步做优保障、应保尽保,为优质项目“赋能加力”。我们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项目,根据项目不同类型,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对中小企业,我们也安排了专项计划指标,重点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项目发展,坚决不让优质的中小企业项目,因为没有土地指标迟迟落不了地、开不了工这种情形的发生。另外,我们还将加大对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等,推动工业用地储备,保证工业用地能持续稳定供应。

三是进一步优选联评、精准配置,让用地价格“合理稳定”。我们支持各地建立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的准入评价体系,通过这套体系评价对项目进行评估,优质项目会进入优质项目库,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确保整个过程“看得见、查得到、信得过”。支持灵活采用多种方式,比如“带方案”出让、限地价上限+公开摇号、限地价上限+竞争未来贡献+公开摇号等,来确定用地、用海竞得人。也就是说,工业用地可以通过比贡献、竞效率来取得。

四是进一步创新形式、多元供地,让项目需求“分类施策”。为了更加精准地匹配项目需求,支持各地在科学研判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供地面积和供地方式,避免“地给多了浪费、给少了不够用”。对暂时还没有实力拿地的小微企业,我们也有相应的对策,鼓励市场主体取得土地,用于建设小微企业园、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研发基地等,并采用租赁为主、先租后售的模式,给小微企业一个低成本、拎包入驻的生产空间。另外,工业用地也可以“混合用”,也就是说,在保障安全等前提下,工业用地不仅可以兼容研发、中试、仓储等功能,还可以和少量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混合布局,满足一些新质生产力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及商业配套于一体的复合需求。

五是进一步完善政策、盘活存量,让低效用地“焕发新生”。浙江土地资源稀缺,我们必须深挖存量,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需要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的工业企业,可以利用自有工业用地按要求提高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这就是鼓励工业企业,用同样的地产生更多的效益。相邻的工业用地可以“组团开发”,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投入产出要求也可以统筹一起算账,解决许多小企业混杂在一起,单个企业想改改不了的问题。对于规划技术指标确实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工业改造项目,在安全、环保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经充分论证后,按“不低于现状”的标准进行改造。

六是进一步提速审批、优化服务,让企业办事“省心省力”。推行用地、用海联合出让、组合出让。持续推进“拿地即开工”“交地即交证”,加快项目落地进度。对符合要求的制造业项目,可以分次开展竣工规划核实,缩短投产等候时间。同时,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数据共享互通,强化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保障工业用地需求,让好项目不缺地、好企业不愁地、好产业有地落,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谢谢许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

我们知道浙江的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刚才也提到,对于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会有专项的计划指标来保障。能否再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安排?谢谢。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浙江民营经济发达,抓好民营企业,特别是做好中小企业的服务保障,是我们进一步壮大浙江经济的有效路径和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用地服务保障,这些年来,我们结合实践不断创新政策,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一是总量有保障,专门有支持。第一,总量有保障,就是在国土空间规划里划了工业用地控制线,原则上是不允许随便调出工业功能的,如果确实有需要调出,必须实行“占补平衡”,把工业用地的总量这个“蛋糕”做大。第二,调优结构,就是开发区(园区)这类工业经济的主战场,必须落实发展的主方向,有合理的工业用地比例。在工业用地的供应结构中,我们明确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必须达到80%以上,确保土地要素优先向民间投资倾斜。第三,专门有保障,2024年以来,我们连续开展了中小企业发展用地保障专项行动,在地方自身保障的基础上,省里再统筹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专项支持。

二是拿地有路径,降本有实效。浙江一方面土地资源紧缺,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比较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达的地方,市场比较活跃,工业用地竞争比较激烈,中小企业拿地成本较高。各地可以采用“带方案”出让、“限价格+公开摇号”“限价格+竞贡献+公开摇号”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比如“限价格+竞贡献+公开摇号”,就是所有竞买人要在一个设定的“封顶价格”内自由竞价,当价格触及封顶价时竞价环节结束,各竞买人开始竞标未来贡献,达到封顶标准后,最后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同时,我们也强化“后半篇文章”的监管,对于竞得人,要通过土地出让合同与投资建设协议“双合同”管理模式,按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及投产,确保公平、实效和价格的合理稳定。

三是服务有温度,企业有获得感。我们将坚持服务走在审批前,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各地可以探索采用“带方案”出让和“方案模拟审查”双轨并行模式,助力实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加快项目落地。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在满足独立使用功能、完成消防安全验收等条件下,可按规定分次进行竣工规划核实,帮助企业缩短从竣工到投产的时间,让企业投资效率更高。

总之,我们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推动有限的土地资源精准滴灌到我们的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里边去,让有需求、有发展潜力的工业企业能够很好地获得要素的服务保障。

可以看到,浙江土地供给的硬约束是长期存在的。那么请问,我们后续还将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效率,从而让有限的土地资源能产出更大效益?谢谢。

浙江省经信厅总工程师李永伟:

谢谢您的提问。土地是稀缺资源,如何通过政策引导让好企业、好项目获得土地空间,是我们一直着力解决的问题。围绕提升工业用地效率,必须在内涵挖潜上下功夫,向存量要空间、向效率要效益。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第一,着力整合提升现有工业用地利用效率,释放存量空间活力。我们将推动工业用地更好适应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需求,支持各地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要求,支持研发、中试等产业功能布局,为产业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支撑。持续深化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指导各地提足用好土地出让金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推动工业用地盘活、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边角地”“夹心地”等碎片化空间整合利用,进一步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第二,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在现有改革基础上,研究制定优化资源要素集约配置的实施指南,持续迭代完善涵盖工业企业和各类园区平台的亩均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结果,配套实施金融、用地、用能等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企业集聚,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消耗换取最大的发展效益。严格落实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准入评价、达产复核和全过程监管,确保优质项目精准落地、高效投产。

第三,推动各类产业平台提质增效,夯实企业发展底座。平台是企业成长的摇篮,也是产业发展的基础支撑。我们将全面落实推进高新区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放权赋能、创新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的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和制度性成果,更好赋能区域发展。同时,引导小微企业集聚入园,强化生产空间保障,培育一批高星级小微企业园和专精特新产业园,持续提升平台的集约化、专业化、特色化水平,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分层分类的成长空间。

浙江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比较紧张,请问在盘活存量用地这方面有什么样的举措?谢谢。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这是我们浙江必须走出的一条路。早在十多年前,我们已经在致力开展这项工作,通过这些年的探索,也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去年,我厅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浙江省存量空间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并配套了相关政策,本次《指导意见》也深化细化了相应举措,我们的目的,就是把浙江的每一寸存量土地都用好、用活。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打好盘活存量的组合拳:

一是鼓励企业自主改造,不额外收取出让价款。在经过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审同意的基础上,工业企业出于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等原因,在现有的工业用地上,在保障安全、满足环保要求等前提下,只要不改变这块地的工业用途、符合规划,可以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而且不用再额外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激发广大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有动力进行自主改造,这是最好的路径。

二是支持用地合并改造,让碎片土地统筹连片、规整开发。在传统中小企业集聚地确实存在零星分散、权属复杂,单宗改造难度大、效益低等问题。为此,我们将支持同一低效片区内相邻工业用地并宗后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投入产出要求也可以统筹平衡,解决企业都想干、各自干、很难干的问题。这方面,杭州、宁波已有探索,如杭州市西湖区通过将相邻的两宗存量工业地块进行统筹整合,实行统一规划设计,配套用房等功能共建共享,计划打造云栖未来产业智造基地;宁波余姚市将原杂乱分布着35家低小散企业的工业地块,通过成片收储再开发,改造为余姚工业园区专精特新产业园,容积率从0.85提升至2.36,计划引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项目。

三是规划技术指标给“弹性”,让低效改造有空间。在低效用地改造更新中,受地块现状、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一些地块面临建筑退距、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达不到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导致改造更新难以落地。为此,我们允许对确实无法达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地块,在保障安全、满足环保等前提下,经充分论证后,相关规划技术可按“不低于现状”为底线确定,也就是说,不再强制要求一步到位、达到现行标准。同时,我们也鼓励各地进一步优化完善现行规划技术规范,适应现实工作需要。

今年,我们计划全省整治低效工业用地4万亩以上,全方位推进存量空间提质增效,为广大工业企业打造更多的发展空间。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

想问一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有哪些具体的解决措施?谢谢。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工业企业的成长就和人的生命周期一样,会经历从初创、成长、成熟、转型不同的发展阶段,而不同的发展阶段又派生出不同的用地需求。我们必须不断适应这种需求端的变化,来推进我们土地要素保障的供给侧改革。我们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和调研成果,积极增强用地匹配的精准性,这次的《指导意见》里也有相应的措施。

一是支持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50年,但实践中某一个项目它的全生命周期用不了50年。为此,我们可以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可以按照不同工业项目类型和特点,根据它的生命周期灵活确定低于50年的出让年限,修正出让价格,也降低了一些企业初次投资投入。近年来,慈溪等地大部分工业用地已采用这种方式出让,将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与产业的生命周期相匹配,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用地成本,对资源的节约利用也有好处。

二是推行先租赁后出让方式供地。也就是改变原先企业需一次性缴纳大笔土地出让金的做法,对于一些初创的投资企业本身资金比较紧张,可以先租赁土地,租赁期内缴纳租金,待企业有条件、有能力时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出让。近几年,温州、舟山等地,已探索过这样的供地方式,将工业用地出让分成前期租赁和后期出让两个阶段,以此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三是保障小微企业生产空间。小微企业,大多处于生命周期的初创阶段,这一阶段它们最盼望的就是合理、稳定且成本比较低、可以预期的生产空间。因此我们也从这个需求端出发,抓小微企业园、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研发基地,这些平台我们允许以租赁为主或者先租赁再销售的方式,给小微企业能够提供一个便捷化的生产空间,来推动小微企业的集聚发展。

四是匹配功能混合需求。工业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对用地功能的需求也在变化。过去单一功能的工业用地只能用于工业生产,想增加一些研发或商业功能,就可能涉及规划调整、用途变更,流程复杂、耗时较长。现在,我们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允许工业与商品住宅以外的其他用途混合布局,而且在不改变主导用途的前提下,混合用地内部的功能还可以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灵活调整,工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的变化,动态优化空间功能,为未来产业功能混合在政策上打开空间,更好适应未来产业发展需求。

总之,我们希望通过差异化的政策供给,让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工业项目都能在政策工具箱内找到适合自己的落地路径,来支持和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去年以来,我省制造业投资增长态势良好。请问文件出台后,如何进一步用好政策,推动制造业项目落地和投资稳健增长?

谢谢您的提问。今年1—4月,我省制造业投资增长13%,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1.8个百分点,拉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3.4个百分点。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围绕制造业投资项目的空间保障、要素匹配、供地方式、审批效率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系统优化,着力推动制造业项目实现“有地可落、精准匹配、快速开工、高效投产”,切实保障制造业有效投资落地见效。下一步,省经信厅将协同自然资源等部门,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把重大产业项目、中小企业等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持续协同实施中小企业用地保障、重大产业项目保障等两大行动,用好用足相关土地指标政策,重点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制造业项目发展。同时,持续加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等资金支持,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强化制造业投资项目产出效益。进一步强化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监管和达产复核,加强工业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重点是推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改革,攻坚“六未”项目,即签约未供地、供地未开工、开工未入统、进度不及预期、逾期未投产、逾期未达产,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不断提高工业土地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支持地方在工业用地保障方面改革创新。继续推广温州“数据得地”模式,就是土地要素向亩均效益高、成长性好的企业项目倾斜。坚持“一地创新、全省推广”,鼓励各地围绕制造业投资项目用地保障进一步加强政策探索创新,确保每一个优质项目都有土地可用,走出一条符合浙江实际、切实保障制造业项目用地的路子。

四是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推动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制造业投资稳定运行的强劲动力,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贯彻,鼓励企业抓住本次政策出台契机,进一步谋划实施一批先进制造项目,加快形成投资增量。各方合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大省挑大梁”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两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本场省政府政策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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