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披露半年报,厦门优优汇联及董事长王航收警示函
2026-09-17 12:24 发布于 湖北 楚天都市报官方账号
9月16日, 厦门证监局 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厦门 优优汇联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汇联)未于2026年8月31日前披露2026年 半年度报告 ,违反相关规定; 王航 作为优优汇联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优优汇联、王航采取出具 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要求他们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